遵守法律

第363章 遵纪守法“你得救实际上是纯粹的恩典。 除了相信上帝给你的,你不能为自己做任何事。 你做任何事都不配得到它; 因为上帝不希望任何人能够参考他在他之前的成就”(以弗所书 2,8-9GN)。

保罗写道:«爱不会伤害自己的邻居; 所以现在爱就是完全的律法”(罗马书 13,10 苏黎世圣经)。 有趣的是,我们自然倾向于扭转这种说法。 尤其是在关系方面,我们想知道我们的立场。 我们希望能够清楚地看到,为我们与他人的关系设定一个标准。 法律是实现爱的方式的想法比爱是实现法律的方式更容易衡量,更容易处理。

这种思维方式的问题在于,一个人可以在没有爱的情况下履行法律。 但是一个人不遵守律法就不能爱。 法律规定了一个爱的人的行为方式。 法律与爱的区别在于,爱是发自内心的,一个人是发自内心的改变的; 另一方面,法律只作用于外部,作用于外部行为。

这是因为爱和法律有着截然不同的指导原则。 一个以爱为指导的人不需要如何以爱心行事的指导,但一个以法律为指导的人需要。 我们担心,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指导原则(例如法律)强制我们做出正确的行为,我们就不太可能做出相应的行为。 但真正的爱是没有条件的,不能强迫也不能强迫。 它是白白地给予,白白地接受,否则就不是爱。 它可能是友好的接受或认可,但不是爱,因为爱是无条件的。 接受和承认大多是有条件的,并且经常与爱相混淆。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所爱的人没有达到我们的期望和要求时,我们所谓的爱很容易被淹没。 这种爱实际上只是一种承认,我们根据自己的行为给予或拒绝。 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曾被父母、老师和老板这样对待过,我们也经常心不在焉地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我们的孩子。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基督的信仰超越了法律的想法感到如此不安。 我们想用某些东西来衡量别人。 但如果他们是因着信靠恩典得救,他们确实如此,那么我们就不再需要标准了。 如果上帝爱他们,尽管他们有罪,但如果他们不按照我们的想法行事,我们又怎能贬低他们并拒绝对他们的爱呢?

好吧,好消息是我们都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我们可以为此非常感激,因为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达到救恩的程度。 感谢上帝无条件的爱,通过它救赎我们并将我们转变为基督的本性!

约瑟夫·塔克(Joseph Tkack)


PDF格式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