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律法的终结

每当我阅读使徒保罗的书信时,我都会看到他勇敢地宣讲上帝通过耶稣的出生,生命,死亡,复活和提升而成就的真理。 保罗在其他许多书信中花了很多时间与上帝和解,使那些不能相信耶稣的人因为他们的希望是基于律法而与上帝交往。 重要的是要注意,上帝赐给以色列的法律是暂时的。 它只是暂时的,只有在基督到来之前才有效。

对于以色列来说,法律是一位老师,向他们传授有关罪恶和正义以及救世主的必要知识。 它一直带领着他们直到应许的弥赛亚到来,上帝将通过它祝福所有国家。 但是法律无法给予以色列司法或救助。 它只能告诉他们,他们需要救世主。

对于基督教教会,法律像整个旧约一样,教导我们上帝是谁。 它还教会了我们上帝如何创造了一个使救赎主从中摆脱他们的罪恶的民族-不仅是从上帝子民以色列那里,而且是全世界的罪孽。

律法从来不是用来代替与上帝的关系,而是作为引导以色列人归向他们救主的一种方式。 在加拉太书 3,19 保罗写道:“那么律法的重点是什么? 它是为罪而加的,直到那应许的子孙在那里。”

换句话说,上帝有律法的起点和终点,终点是弥赛亚和救赎主耶稣基督的死亡和复活。
保罗在第21-26节继续说:“如何? 那律法是否违背了上帝的应许? 那很远! 因为只有有一部法律可以使生活变得栩栩如生,正义才真正来自法律。 但是圣经已经将一切都包含在罪恶之中,因此,通过对耶稣基督的信仰的应许将被给予那些相信的人。 但是在信仰来临之前,我们一直处于法律之下,对即将显现的信仰保持封闭。 因此律法一直是我们对基督的纪律,以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 但是,一旦信仰来临,我们就不再受制于纪律。 因为你们都是上帝对基督耶稣的信仰而成为上帝的儿女。”

在上帝对这种理解睁开眼睛之前,保罗还没有看到法律的去向-朝着慈爱,仁慈和宽恕的上帝行事,上帝会将我们从法律所揭示的罪恶中拯救出来。 相反,他认为法律本身就是目的,最终导致了艰辛,空虚和破坏性的宗教。

他在罗马书中写道:“因此发现诫命给我带来了死亡,而这赋予了生命。” 7,10在第 24 节,他问道:“我真是苦啊! 谁能救我脱离这具尸体?”他找到的答案是,救恩只能通过上帝的恩典而来,并且只能通过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来体验。

在所有这些方面,我们看到通往正义的道路不是通过法律,这不能消除我们的内。 通往公义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对耶稣的信仰,在其中我们的所有罪孽都得到宽恕,并且在其中我们与我们忠实的上帝和解,这位上帝无条件地爱我们并且永远不会让我们走。

约瑟夫·特卡赫(Joseph Tk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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